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1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9日—5月1日放假,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课(班)。
二、课程安排
4月27日上4月29日(星期一,第九教学周,单周)的课,4月28日上4月30日(星期二,第九教学周,单周)的课,原安排在4月27日(星期六,第八教学周,双周)、4月28日(星期日,第八教学周,双周)的课程停上。
三、相关要求
5月2日(周四)要求员工必须按时上课,不得旷课。如有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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